聖誕斷想 黃志堅傳道
光照在黑暗裡,黑暗卻不接受光。約1:5
對香港人來說,聖誕節是一個充滿節日氣氛的西方節日。期間,大街小巷,都充滿購物消費的人群,商家也趁機大賺一筆。昔日,當我和太太還是當老師的日子,也必與女兒們外出旅遊散心。如今,我是傳道人的身分,教會在聖誕節又顯得特別忙碌:報佳音、探訪街坊、浸禮、福音聚餐、團組活動…有時,忙不迭的事奉,流水作業的活動,或許,令我們少了一份空間,細思慢想,耶穌基督降生對我們的意義。
對耶穌時代的人來說,神成為人,其實並非不可思議的事情,起碼對深受希臘文化影響的人來說,奧林匹斯諸神以人的樣式出現人間,也是其來有自,並不希奇(當然,咱們中國文化也有神仙下凡的想像)。問題是,主耶穌竟以如此卑微的樣式,生在窮鄉僻壤的馬槽裡,長於地位低微的平民家,最後,更死在極度羞辱的十字架上!當時的人確實難以理解,即或今天,作為基督徒的你我,可真完全明白箇中奧妙?
《約翰福音 》的序言,以一個有別其他三卷福音書的模式,述說一個另類的「聖誕」故事:
太初有道,道與神同在,道就是神…道成了肉身,住在我們中間,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。
耶穌基督就是神,祂雖然是創造主、救贖主,卻用一個人的樣式,卑微地跟我們罪人一起,祂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,我們需要祂的拯救!可惜,這個被罪惡充斥的世界卻拒絕了它的主,「光照在黑暗裡,黑暗卻不接受光。」事實上,當我們還未悔改之前,豈不是跟世界同為一丘之貉?如今,我們是被光照的人,大家的身分不再一樣,從今以後,當為光作見證!正如牧師在每次崇拜結束,祝福差遣我們,在家庭中、職場中,要為主作見證!可能大家會說,身處一個非基督教文化的香港,我們作見證好難,加上在公司人微言輕…是的,為主作見證從來不易,正因如此,我們需要教會生活,需要弟兄姊妹,彼此代求打氣。 記得昔日在一間非基督教學校任教,日常工作難免要面對一些衝擊信仰價值的挑戰,感謝主,當時有一些基督徒同事,我們自發地組織小組,大家彼此記念祈禱,互勵互勉。誠然,我們在不信的主流社會,為了實踐信仰,可能遭到苦待,甚至我們會有軟弱跌倒的時候,然而,保持警醒,願意掙扎也非常重要。最要命的是,我們在教會講一套,在家庭/公司卻是做另一套,求主憐憫幫助。豈不知當我們認耶穌基督為主,接受祂這份聖誕禮物時,我們就是要背十架緊緊跟隨祂的腳蹤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