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01月08日主僕心聲

被「呼召」作主門徒        關永盛執事

我作了45年的土浸會友,和超過45年的基督徒!去年聖誕節主日崇拜(2022年12月25日),突然驚覺我是在1977年12月25日(也是星期日)受浸的,剛好整整45年了。這究竟是什麼一回事?究竟「作基督徒」是什麼意義?

醒悟(一):我是被基督「呼召」跟從耶穌的。很多時我們以為是自己主動選擇了基督教、並決定要作基督徒,而忽略了是神首先主動尋找我們。試回想你是在什麼時候、哪個地方、怎樣的環境下被神緊緊抓住不放?我們只是回應基督的呼召,完全是恩典,沒什麼可以誇口。

醒悟(二):以前認為「呼召」是有等級的:被呼召作宣教士是最高等級,其次是牧師/傳道人,再其次是在機構全時間服事,然後是我們這些在平日上班謀生的「一般基督徒」。現在我醒悟這個看法並不準確而且過時:呼召沒有等級和平等的,我們每一個都是被呼召在每一天(特別是星期一至星期五)在我們的崗位(包括職場、學校、家中、娛樂、堂會)作主門徒、跟從主耶穌。

醒悟(三):「作主門徒」就是以耶穌看世界的方法來看今天的世界,並竭盡全力跟隨主、過每天的生活。我們若與「非基督徒」有所不同,是因為我們擁有耶穌的「世界觀」,所以行事為人和處事的優先次序與他們不同。不過,這需要很多的操練、挺不容易實踐!

醒悟(四):一直有這個看法:參加更多教會聚會、愈多事奉,便愈是熱心認真的基督徒。在土浸的生活,便是基督徒的生活!現在我醒悟這並不正確。我認同一位牧者(萊特 Christopher Wright)對基督徒「使命」 的看法:

「⋯⋯信不信由你,神沒有發明出教會來支持教牧。相反地,神賜牧者和教師給教會,是要裝備眾聖徒。 基督徒不是在星期日到教會去支持他們的牧者的事工,而是牧者在星期日到教會去支援門徒及「他們」的事工。而「他們」那些能稱得上叫作使命的事工,是在教會四面牆壁「以外」的、在世界的、就是在職場上作鹽作光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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